来源: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年)
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推动下,永州市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下,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安监、交通、气象、民政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建了应急抢险机构,市级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指挥部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组,各县区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小分队,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提供了组织保证。各县、区均安排有专门机构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和行政村主要领导对本辖区负总责,每个灾点安排有监测人。市、县(区)每年编制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